
1.6.1.1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严格检查;若工具不符合安全条件,禁止使用。要点:事前排查,安全条件不达标即不使用。
1.6.1.2 大锤与手锤的榔头须完好完整,表面应光滑略微凸起,不得有歪斜、缺口、凹陷或裂纹等缺陷。柄应为整根硬木制成,头部以楔栓固定,楔子以金属楔为宜,楔子长度不超过安装孔的三分之二,锤柄表面不得有油污。作业时禁止佩戴手套用力单手挥锤,周围不得有人靠近。要点:清洁完整;柄硬木;头部固定;无油污;人员距离安全,禁戴手套与单手作业。
1.6.1.3 凿子用于凿坚硬或脆性材料(如生铁、生铜、水泥等)时,须佩戴防护眼镜,必要时设置安全遮挡,以防碎片伤人。若凿子击击处有伤痕、不平、油污等,不得使用。要点:戴防护、设遮挡;有缺陷者禁用。
1.6.1.4 锉刀、手锯、木钻、螺丝刀等工具的柄部须牢固安装;无手柄者不得使用。要点:有柄且稳固。
1.6.1.5 使用撬杠作业时,支撑物应可靠并采取防止被撬物倾倒或滚落的措施;使用加力杆时,须确保其强度与嵌深度符合要求,防止折断或滑脱。要点:撬物稳固,防倒防滚,强度与嵌深度达标。
1.6.2.1 使用前必须检查砂轮片是否无裂纹等缺陷;首次使用的砂轮片要核对额定转速与实际转速是否匹配,且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。储备一年后的树脂或橡胶结合砂轮片需经回转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砂轮片磨损至原半径的三分之一时应更换。运输与使用中不得碰撞坚硬物体,砂轮片应远离油脂、水或其他溶剂。要点:无裂纹、转速匹配、在有效期内、储备一年后需试验、磨损到三分之一即更换、避免碰硬、远离油水。
1.6.2.2 砂轮机必须装设钢质防护罩,且防护罩强度充足。防护罩的开口角度不超过90°,轮轴水平中心线以上的角度不得大于65°。砂轮应以法兰盘固定,法兰盘直径应大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。要点:钢罩完好,开口≤90°,轴线角度≤65°,法兰盘覆盖合规。
1.6.2.3 固定式砂轮机若防护罩在轮轴水平中心线以上的开口角度超过10°,应安装挡屑板。挡屑板设在防护罩开口端部,宽度需大于砂轮防护罩宽度,与砂轮圆周的间隙小于6mm。要点:开口≥10°时装挡屑板,正端安装,间隙<6mm。
1.6.2.4 固定式砂轮机应配置托架,托架高度不高于砂轮轴水平中心线,与砂轮圆周的最大间隙不得超过1mm。要点:有托架且间隙极小。
1.6.2.5 砂轮机磨削产生的火花应向下(固定式),移动式应向远离使用者的方向。要点:火花方向向下或远离人。
1.6.2.6 使用砂轮机时禁止撞击、禁止用砂轮侧面磨削,严禁在砂轮机正面操作,禁止两人同时使用同一台砂轮机,操作人员应佩戴合格的防护眼镜与面罩。要点:禁撞击、禁侧磨、禁正面操作、禁双人共用,佩戴护具。
1.6.2.7 除专门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,禁止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。要点:必带防护罩。
1.6.2.8 角向磨光机的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,线速度不得低于80 m/s;磨削时应将砂轮与工件保持10°~15°的倾斜,切削时不得倾斜或横向摆动。要点:线速≥80 m/s,倾斜10–15°,不可倾斜或横摆。
1.6.2.9 手提电动砂轮、坡口机应选用与被加工材料相匹配的砂轮,且应使用可调式砂轮防护罩,其圆周及侧面的最大外露角不超过180°。要点:砂轮匹配、可调防护罩、外露角≤180°。
1.6.2.10 使用磨削工具时应采取防火措施,防止火花引发火灾。要点:防火措施到位。
1.6.3.1 使用无齿锯时,操作人员应从锯片侧面站立,缓慢将锯片接触被加工物,不得用力过猛;火花飞溅的方向不得让人员停留或经由该区域,并应防止火花点燃周围物品。要点:侧身操作、缓接触、避免停留与火源扩散。
1.6.3.2 使用手持切割机、角磨机、砂轮机时,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头盔或防护面罩,工作区除人员本人外尽量远离。要点:佩戴防护、人员远离。
1.6.4.1 机加工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,设备周边应设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,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并通过安全考试。要点:定期维护,明晰规程,培训合格。
1.6.4.2 机加工设备本体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,电机外壳接地良好;无防护罩的旋转连接部位的楔子、销子不得突出。要点:安全照明、良好接地、部件不过突。
1.6.4.3 冲、剪、压等机器的离合器应运作灵活、可靠、无间歇;制动器要灵敏可靠;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。要点:离合灵活、制动灵敏、防护齐全。
1.6.4.4 金属切削机床的防护栏、罩应齐全有效;夹具与装夹装置完好,限位、联锁、操作手柄灵敏可靠。要点:双防护、装夹可靠、联锁灵敏。
1.6.4.5 使用钻床时,工件须固定牢固;清除钻孔内的金属屑需先停止钻头转动;切勿用手直接清除铁屑。要点:工件固定,停头清屑,禁止手清。
1.6.4.6 转动机械作业时禁戴手套。要点:不戴手套。
1.6.4.7 使用锯床时,工件须夹牢,较长工件两端需垫固,防止切割时工件脱落造成伤害。要点:夹紧固定,长件两端垫固。
1.6.5.1 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管理, every 6 months 由专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;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裸露者不得使用;使用时应正确接地并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,若发生故障应立即通知电气人员维修。要点:定期检验、绝缘合格、接地与保护器到位。
1.6.5.2 不熟悉电气工具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。要点:不熟不使用。
1.6.5.3 使用Ⅰ类或金属外壳电动工具时,应佩戴绝缘手套;使用时必须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;手持式工具的负载线应使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且不得有接头,禁止使用塑料花线。要点:手套、保护器、无接头软电缆。
1.6.5.4 电气工具的电线不得接触热面,不得放置在潮湿地面,通道处应采取架空或套管等保护措施,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。要点:防潮防热、通道保护、避免重压。
1.6.5.5 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具应避免碰撞、磕碰以防外壳损坏,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。要点:防碰撞、防油溶剂。
1.6.5.6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得拉拽电线或转动部件;在梯子上使用时应采取防止感应电击的安全措施;离开工作场所、暂停作业或遇到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。要点:不拉线、梯上防护、断电处理。
1.6.5.7 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佩戴绝缘手套;装卸钻头应在断电状态下进行,禁止用锤子或金属物敲击,严禁手持工件钻孔。要点:戴手套、断电装卸、禁敲击。
1.6.5.8 使用电剪时,应按工件厚度调整剪刀头间隙;操作中应逐步用力,当刀轴往复次数明显下降时应减力。要点:按厚度调节、逐步用力。
1.6.5.9 在金属容器内与狭窄场所作业时,须使用≤24V 的电气工具,或选用Ⅱ类手持工具;须专人持续监护,监护人可随时切断电源。电源连接器与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、宽敞干燥场所。要点:低压工具、专人监护、安全放置。
1.6.6.1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;在金属导体密集的场所与容器内工作时不得超过24V;在潮湿的金属容器或易爆场所(如煤粉仓、沟道、脱硫烟道等)不得超过12V。行灯变压器外壳应可靠接地;禁用自耦变压器。要点:不同场所电压上限明确,接地可靠。
1.6.6.2 行灯电源应由移动式或固定式降压变压器供给,变压器不得置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内。要点:避免放置在不适环境中。
1.6.6.3 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端应设插头,低压端设插座,且两者不得互插。要点:插头插座错位防误插。
1.6.6.4 行灯变压器外壳须有良好接地,高压侧使用三相插头。要点:接地可靠、接口规范。
1.6.7.1 塑料外壳应具防撞防砸功能,且不可与汽油及其他溶剂接触。要点:防撞防砸,避免溶剂接触。
1.6.7.2 使用中若设备突然停止转动,应立即切断电源,禁止以外力强行加压。要点:突停即断电,禁强压。
1.6.7.3 安装钻头时须断电,禁止用锤子或金属物击击。要点:断电安装、禁敲击。
1.6.7.4 手持电动工具应握紧手柄,移动工具时禁止提起软导线或转动部件。要点:稳握、勿缆线牵动。
1.6.7.5 钻孔前较小工件需先固定牢固。要点:先固定再钻。
1.6.7.6 当孔径大于等于25mm时,应设稳固的作业平台并设护栏。要点:大孔作业平台与防护。
1.6.8.1 严禁以手掌推压钉管,严禁枪口对人。要点:禁手推、禁对人。
1.6.8.2 射钉时应将枪口垂直压紧于工作面;若两次扣动扳机均未击发,应保持原位数秒后再尝试退出射钉。要点:垂直压紧、两次不击发时停留再尝试。
1.6.8.3 射钉弹应随用随装;换件或转移作业时,枪内不应装有射钉弹。要点:弹药随用随装、转移时清空弹药。
1.6.9.1 使用高压清洗机前应检查电气绝缘;高压软管不得扭结、挤压或被拖拉,禁止使用不合格或有缺陷的软管。要点:绝缘良好、软管非受损。
1.6.9.2 高压枪头若固定不牢,不得加压;加压过程应平缓,不可突然提高压力,不得超过铭牌最大值。要点:固定牢靠、缓慢加压。
1.6.9.3 操作喷枪人员须有固定立足点,严禁将高压水枪对着人员或电气设备。要点:稳定站点、杜绝对人和设备的直射。
1.6.10.1 不熟悉气动或风动工具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维修。要点:不熟不用。
1.6.10.2 风动工具的锤、钻、钎等工作部件须牢固安装,防止在工作中脱落;停止转动前禁止拆换部件。要点:部件牢固、停机前不可拆。
1.6.10.3 风动工具应使用干燥的压缩空气;送风软管应与工具连接牢固,连接前须吹净软管;停止送风时才能拆装软管;禁用弯折软管来停止供气。要点:干燥空气、稳固连接、避免折弯停止供气。
1.6.10.4 冲击式风动工具需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后方可通气使用。要点:先就位再通气。
1.6.10.5 在可能损伤眼面部的位置使用风动工具时,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部防护用品。要点:佩戴防护。
1.6.10.6 使用中不应让风管成锐角弯折、缠绕、打结或承载重物;若风管受损应立即停止使用。要点:避免扭曲损伤,损坏即停用。
1.6.10.7 更换工具附件或作业结束前,先关闭供气阀并排尽余气。要点:先关阀、排气。
1.6.10.8 在梯子或移动作业台上使用风动工具时,应确保梯台或平台固定牢固。要点:稳固基座。
1.6.10.9 气压超过0.2 MPa 时不得用供气管路中的压缩空气进行清洁或吹扫。要点:高压禁用于清洁。
1.6.10.10 修理完成的工具应进行试运转,且试运转应在有防护的封闭区域内进行。要点:试运转在受保护区域。
1.6.10.11 禁止使用氧气瓶等高压气源作为风动工具的气源。要点:禁用氧气气源。
1.6.11.1 使用喷灯的人员应熟悉喷灯的使用方法。要点:熟知操作。
1.6.11.2 喷灯使用前应检查:油筒不漏油、喷火嘴无堵塞、丝扣不漏气;油筒内油量不超过油筒容量的4/3(3/4;此处按原文逻辑应为3/4);加油的螺丝塞须拧紧。要点:无漏、无堵、不过满、螺塞紧固。
zoty中欧
1.6.11.3 喷灯工作时严禁将喷嘴对人或易燃物点火,工作地点不得靠近易燃物和带电体,尽量保持空气流通。要点:禁对人、禁近易燃、保持通风。
1.6.11.4 禁止在喷灯中加入汽油以替代燃料(如煤油、酒精时不宜加入汽油)。要点:燃料匹配。
1.6.11.5 不可将喷灯放置在高温物体上,油筒内压力不得过高。要点:勿高温放置、压力适度。
1.6.11.6 加油、放油以及拆卸喷嘴或其他部件等作业,须等喷嘴冷却并泄压后再进行。要点:冷却泄压后操作。
1.6.11.7 喷灯用完后应泄压冷却,待冷却后方可放回工具箱。要点:泄压冷却后存放。